严益唯:卓尔该不该判负?足协照章办事为何这么难?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严益唯述评
尽管河南建业搬出了《2019中国足协超级联赛章程》的具体条款,向中国足协申请中超联赛第4轮第29场,武汉卓尔主场对阵河南建业的比赛判定武汉0比3负。但是,中国足协事实上第一时间已经作了比赛延期的决定,目前也无任何迹象表明足协会迫于压力而“改判”。那么,作为中超联赛章程的制定方,中国足协执行章程为何会那么难呢?
我们先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3月25日,因为武汉卓尔主场草坪质量达不到中超联赛的要求,中国足协决定将原定当天进行的武汉与河南的比赛延期。此后,河南建业则依据联赛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向中国足协申诉:场地达不到中超联赛的要求属于主场方责任,应判罚主场俱乐部队比赛0比3负。
虽然这样的申诉在中超史无前例,但对于中国足协来说,其实还是很好处理的。因为中超联赛的上述章程条款明确规定,只要是赛前场地不达标,就应该判主场俱乐部队失去比赛资格并判以0比3负。
足协在制定上述条款时,显然对保证中超的场地设施合规下了很大决定心,白纸黑字,并没有故意留下什么模糊执法的空间。但是遗憾的是,如此严厉而明确的条款,竟然被足协视而不见,足协当初制定这些条款,期望提高中超联赛品质的决心哪去了呢?
这次中国足协因为比赛场地草皮质量太差,阻止比赛如期进行,说明联赛章程中对于场地的达标的要求,并非一句空话,这是值得肯定的。特别是,中国足协最近一直在营造声势,要打造世界第六大职业联赛的背景下,说明足协也想有些作为。但是,武汉五环体育中心的这片问题草皮还是曝露了足协的“作为”仍然是非常有限的。中国足协并没有按照联赛章程来处理违规,而是采取了一个妥协的方式,不追究主场俱乐部的责任,只是将比赛延期。
如果要为足协的妥协辩护,也不是不能找出一堆客观理由。比如,目前除了河南建业以外,其他中超俱乐部都不拥有主场所有权,俱乐部与场地方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博弈。事实上场地的维护和使用,俱乐部参与的程度都是非常有限的。正如武汉卓尔主帅李铁抱怨的,他们也是坏场地的受害者;另外,中国严重缺乏专业的草皮维护人员;而且因为气候原因,中国足球天然草皮的维护成本相对欧洲更高……
除了这些客观理由,可以用一堆主观的理由为足协的“变通”辩护。
比如,有球迷就说,河南建业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实力,凭什么判武汉卓尔0比3输球?甚至,网络上还曝光了一段视频,一位疑似足协工作人员怼那些建业球迷称,比赛场地也不是不能踢,就跟建业以前的主场一样。言下之意,你建业当初不也是主场像个菜地吗?不也照样可以比赛吗?不是也没有罚你们吗?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些客观理由,不能不说“合理”;那些主观理由,也不能不说“合情”。但是,这些都不是中国足协可以随意“变通”章程的根本原因。
正是因为存在这些中国足球的特殊国情,足协制定联赛章程的时候,更应该采取审慎务实的态度,而不是一刀切“0比3”判负。比如,在制定章程之前,足协有没有充分讨论中超俱乐部场地维护管理困难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因为场地不合规就“0比3”判负,这样的处罚可行吗?
中国足协有很多规划都是虎头蛇尾,但是如果连关系联赛生存发展之根基的联赛章程都是抄抄弄弄,拍脑子而来,危害就太大了。规则制定太草率,执行就很难名副其实。最可怕的是,足协习惯了家长作风,遇到问题,只要一个通知就搞掂,这更是让章程的执行难上加难。比如,这次中国足协不但临时修改了章程,采取了章程中没有规定的“比赛延期”的方法来应对场地问题。而且,也没有针对这事关公平竞赛的重大决定邀请利益各方充分讨论。凸显的仍旧是中国足协“管办分离”之前,“大家长”的管理风格。
四年前出台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理事会派代表到中国足球协会任职,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请问这样的机制在中超联赛章程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如何体现的?
中国足协原本希望通过“0比3”判负这样的重罚来增加俱乐部违规的成本,但是中国足协自身违规的成本如果为零,只要一张通知就可以按需执行章程,那么中超联赛的章程执行难将会持续下去,章程设定之初的愿望再美好,也必然化为泡影。对于这场场地引发的风波,足协对外界的声音充耳不闻,这也不是立志打造第六大职业联赛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