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曼联绝杀到三狮快乐足球 那些年我们经历的狂喜

文/体坛周报记者克韩
最早想写这篇文章,是上周看到英格兰各地球迷疯狂庆祝场景之后。都说这届三狮军团踢的是“快乐足球”,这比较腹黑的描述甚至因为中国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提问,而传到了索斯盖特的耳朵里。但看到那天利兹、克罗伊登、诺丁汉等地方的三狮忠粉们如此忘我地狂欢,还是多少感染到了真实的快乐气氛。记得我当时在微博里感喟:真希望有一天,我们也能这么为自己喜欢的球队开心。
本届世界杯开赛以来,经历了“狂喜”的球队,何止英格兰一家。德国人通常被认为比英伦风冷静理性,但当克罗斯最后时刻绝杀瑞典时,勃兰登堡门前同样欢声雷动,万众疯狂,不少人在雨中跳舞歌唱。在俄罗斯第一轮出人意料地5比0完胜沙特时,莫斯科街头也是一派狂喜。而早在决赛圈前,一些实力平平的参赛队已经狂喜过了:那天写巴拿马的稿子,看到有人说巴拿马一共400万人口,首次打入世界杯出线那天200万人走上了街头。
当年中国队出线,我们又何尝没有狂喜过呢?记得那一年我还在耶路撒冷,即将奉调回国,离盼望着的归乡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距离。当天,加沙地区的同事马晓霖邀请我们去吃大虾看球,顺便也为我送别。于是,我们一路风尘仆仆,驾车通过了以色列人设置的关卡,进入贫瘠的加沙。没有CCTV5,我们通过阿拉伯语的卫星电视收看了中国队1比0击败阿曼、提前两轮获得世界杯出线权的场景。
那天晚上,我在加沙简陋的办公环境里,借用马晓霖老师的电脑,敲下了一篇在域外看中国队出线的记者随笔。记得在里面我特别贴切地结合自己当时身处的环境,引用了老杜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真的是归心似箭,恨不得立即回国投入建设祖国的……哦不是……和球迷朋友们一起狂欢的浪潮中。
或许,我们如此喜欢体育,就是因为希望它能时而给我们带来狂喜,让我们看到自己不同的一面。
欣快,在英语里叫Euphoria,词源来自古希腊文。其中eu-代表“well”,也就是好;后面那一节-phoria则来自pherein,代表“to bear”,根据陆谷孙《英汉大词典》中bear的第18个义项,这里bear指的是“结果实”,连起来原意就是to bear well,也就是to be fruitful,bring a good harvest, yield abundantly,总之是多子多孙、有个好收成的意思。引申出来,就代表一种精神的欣快状态。
而Euphoria的顶峰,就是Ecstasy(狂喜),这个词词源同样来自古希腊文ekstasis,其中ek-代表out,-stasis代表histanai,to place,连起来就是“standing outside oneself”,在中文里的意思,就是因为某种机缘让人离开了自己日常所处的位置,脱离了自己的肉身,神出物外,从而感受到一种欣快的顶峰。
按此所述,狂喜就是一种类似于恍惚出神的精神状态,这种出神意味着对某种客体的感知是如此强烈,以至于让某个主体完全消解在客体之中,或者与这个客体融合在一起,完全忽视这个客体之外的其余客体以及周边环境。也正因为如此,最常见的狂喜,来源于宗教的突然“附体”——无论是哪种宗教,都会强调通过冥想、迷醉或者宗教性舞蹈的方式,来达到某种神入肉身的高峰快感。
在意大利罗马的“胜利之后圣母堂(Santa Maria della Vittoria)”,就有一座著名的雕像叫《圣特蕾莎的狂喜(The Ecstasy of Saint Teresa)》。这里的圣特蕾莎不是指我们所知道的那位现代修女特蕾莎,而是16世纪一个叫“阿维拉的圣特蕾莎”的修女。作为加尔默罗苦修会(国内俗称圣衣会)的一个圣者,她曾在自传中描绘自己神魂超拔的时刻,被一位天使用带着火焰的金矛刺穿内心。这座雕像有流动的长袍和扭曲的姿态,生动描绘了圣特蕾莎恍惚中的巨大喜悦和伴随而来的痛苦。在土耳其苏菲派的旋转舞中,也是通过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小时的宗教舞蹈来忘我证道。
当人们看到在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中、或者是在大自然中体会到一种极为壮观的美丽时,也会感到这种狂喜。像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只相信“斯宾诺莎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展现出来的上帝”,但他也承认在研究中他能体验到近乎宗教的某种幽深的感情:“我们认识到有某种为我们所不能洞察的东西存在,感到那种只能以其最原始的形式为我们所感受到的最深奥的理性和最灿烂的美——正是这种认识和这种情感构成了真正的宗教情感;在这个意义上,而且也仅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是一个具有深挚的宗教感情的人。”(浙江文艺版:《爱因斯坦文录》,2004,5-6页)
要想达到狂喜的境界,我们还可以借助性与药物。但前者的高潮过于私隐,不足为外人道,后者则有上瘾的问题,不利于自身健康。只有在体育里,我们可以和大家一起分享某种集体的高潮,我们也完全不用担心这种巨大的欣喜会影响自身的健康——虽然它也确实会上瘾,任何一个真正的球迷都会告诉你,要完全戒除足球有多么困难,而熬夜看世界杯确实也影响健康(参见演员黄磊今日微博),只是这一切毕竟没有药物那么剧烈而已。
我们希望在体育中经历狂喜,是因为希望。这个世界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绝望,很多最终只能深埋在自己的心里,没有翻身见阳光的一天。但在体育界,尤其是在足球场上,有时候最深的绝望会突然因为一个神谕般的事件而扭转,让我们完全忘却了片刻前的悲观,在巨大的情感反差中经历纯然的狂喜。
无意再拖某队出来鞭尸,但伊斯坦布尔确实是这种狂喜的经典:当你在俱乐部最重要的比赛中,面对一支欧陆最强球队,上半场就0比3落后时,那是最深的绝望;而你能从这样的深渊中奋力跃起,完成人子的救赎,当然会带来纯然的狂喜。
同理,1999年诺坎普绝杀里的曼联,2002世界杯预选赛对希腊一役中最后时刻的贝克汉姆,甚至本届杯赛对瑞典一役的德国、对突尼斯一役的英格兰、对哥斯达黎加时的内马尔、对塞尔维亚时的沙奇里,都是能触发不同区域人群狂喜的例证。
我们希望在体育中经历狂喜,也因为我们要摆脱庸常生活中的那个自我。我们每天上班、上学、下班、放学,在每日的琐碎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一次又一次打击,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渐渐浑身长满老茧,仿佛万物无动于衷,已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没有希冀,也就没有伤害。只有在体育中,我们方能放下自己的伪装和面具,重新说服自己充满希望。
我们需要一种发泄,需要把自己平时的乐与怒,一下子都通过某个关键时刻释放出来。让我们真正破茧飞升,超然物外,沉浸于绝妙境界。这是对抗庸常的必须,这是反对算计的呐喊。我们不再需要顾忌自己的形象,不再有谨小慎微的猥琐,去tmd,就这么的了,这就是老子,爱谁谁——我们终于回到了本真的自我。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正是体育之意义所在。
好莱坞歌舞片的经典《雨中曲》,有一段男主角在送完爱人回家后的狂喜段落,他在雨中挥舞着自己的雨伞又唱又跳,仿佛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旁人,仿佛不这样已不足以宣泄自己满溢出来的快乐。在现实世界的旁人看来,这大概属于抽风的行为。但对于事件的主体来说,却有着绝对的意义。
瓢泼大雨中,我们只听到他娓娓唱道——我在雨中欢唱/在雨中欢唱/多么美妙的一种感觉/我重拾欢乐/我对着乌云大笑/如此深重的乌云/心中却充满阳光/……/让大雨滂沱/但我的脸上露出微笑/我要走到街道上/……/就这样欢唱/在雨中欢唱……——好莱坞史学家告诉我们,演员金·凯利(Gene Kelly)拍摄这段镜头时正发着39度的高烧。这或许恰好契合了狂喜这种状态的忘我癫狂特色,契合了狂喜背后的酒神精神。
早在古希腊神话中,就有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的传说。狄奥尼索斯的身世是很悲惨的,他的母亲叫塞墨勒,古希腊城邦忒拜(Thebes)的公主,因为被妒火中烧的天后赫拉所骗,要求看一下爱人宙斯的真身,结果被雷火烧死。宙斯从她体内抢出还不足月的狄奥尼索斯,将他缝在自己的大腿中,直到足月才将他再度取出。
成年以后,天后赫拉还没有放过狄奥尼索斯,这让他佯狂疯癫,到处流浪,教会了人类酿酒,因此成为酒神,也因此成为狂欢之神。他就是希腊的阮籍和刘伶,“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死便埋我”。他的癫狂,本有不得已之处,然而即心证道,复归本体。
在《悲剧的诞生》中,哲学家尼采运用“酒神”与“太阳神”的二元对立,勾勒出人们在酒神祭中打破一切禁忌,狂饮烂醉放纵欲望,解除个体化束缚,复归本真和原始自然的体验。对于人类来说,个体的消融和解体,本来应该是最高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解除了一切痛苦的根源,获得了与世界本体融合的最高喜悦。(三联书店:《悲剧的诞生》,1986,2-3页)
在体育中狂喜,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酒神精神,也是我们寻求个体温暖的道路。很多人都有过失恋的经历,失恋中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有痛苦无人分担,那都是扛一扛能够挺过去的。失恋中最痛苦的事情,是喜悦无人分享。那一刻,你才体会到最深刻的孤独。
这就是为什么每次体育场上、足球场上出现奇迹之时,我们都第一时间冲上街头庆祝的原因,因为我们需要找到那些同道者,我们需要和陌生人紧紧拥抱,我们需要在大街上大笑大哭放声歌唱,我们需要那一点点稍纵即逝的暖意——哪怕明天我们要重新回到庸常的日常生活,我们却终于可以证明自己活过。
终极而言,我们的体育迷生涯、我们的球迷生涯,都是在等待这样一次狂喜。有的人比较幸运,已经等到了,但有了体验的他们,还在渴盼下一次狂喜的到来。有的人比较不幸,一辈子都没有等到。
但只有在体育里,我们始终怀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