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兆才上任一年来九大亮点政策(中)

肖良志06-05 22:37 体坛+原创

  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

  6月20日,是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杜兆才到中国足协担任党委书记满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杜兆才经过国内外的调研之后,出台了9项亮点政策,让中国足球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

  中国足球的改革,不是中国足协一家的事情,而是整个中国足球人的大事,谁也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2015年之前,中国足球的很多改革经历过三个阶段:一是王俊生时代,那时候的足球人一声不吱,尽最大努力痛改前非;第二个阶段是阎世铎时代以及反赌扫黑前后,足球人鼻涕眼泪横流,最终却毛病照旧;第三个阶段是蔡振华时代,中国足球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杜兆才引领的是中国足球改革的第四个时代,在前人无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他再次打开了中国足球改革的潘多拉魔瓶:中国足球人转变观念,拧成一股绳,甩开膀子加油干,这个魔瓶里飘出的就是天使。

  历史横亘在身后,现实并摆在眼前,对待足球改革积极的人,就像是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对待改革消极的人,就像是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关于中国足球的改革,中国足协这个机构的改革必定是首当其冲,然后才是国字号、职业联赛、青少年等各个具体领域的改革。杜兆才大刀阔斧改革的,必定也是如此。下面接杜兆才上任一年来的九大亮点(上)。

  5、推出“五系一体+两心+一赛”的全新青训模式。

  五个青训体系,是一个正在发展的职业体系,是由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自身构建起人的才培养体系(中超和中甲都要五级梯队,中乙四级梯队,所有梯队的注册都在所属俱乐部),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各职业俱乐部的“造血功能”。

  第二是举国体制,发挥好举国体制,用好全运会政策,构建省市的青训体系。杜兆才说,“原来省市抓训练,有丰富的经验,也有很丰厚的资源,但是,在改革往市场化方向推进之后,举国体制的优势渐渐被弱化了。因此,我们意识到要把举国体制和市场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利用全运会的杠杆,构建起省市青训体系。全运会的设定也就是五级竞赛体系,像U21、U19、U17、U15、U13这样的杠杆撬动之后,省市体育局也会按照这个竞赛组队培养,进行参赛准备。”

  第三是城市系。主要利用青运会的杠杆撬动城市,组建青训的优秀学员培养体系。“实事求地讲,足球发展的根基还是依托于城市,而城市是足球发展的最主要的天地。足协对城市这块空间非常重视,但需要有个抓手,通过利用青运会的政策,提出一些相关改革的措施办法,总局非常支持。今后,足协将在全运会上,还有全国青运会上调整足球的一些竞赛政策。”杜兆才说。

  第四个体系是体教结合的校园青训培训体系。校园足球发展如火如荼,孩子们很喜欢足球,因为它的趣味性很强,足球的功能也非常好,激发孩子培养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性非常强,校园开展足球是非常好的一项运动。校园足球是推广足球文化、普及足球人口的一个重要的平台,是非常好的事情。应该在它的基础上设计培养优秀球员的通道,所以,中国足协前期和教育部一起研讨,共同策划推进校园足球,形成体教结合的青训体系。各地青训中心设立后,根基还在校园,现在教育部搞的“满天星计划”训练营非常好,足协的青训中心将和它做好对接,力争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形成一个良好的体系。

  第五个青训体系在社会俱乐部。现在社会俱乐部办青训积极性非常高,动用了很多社会资源,还有一些资本进入到青训俱乐部的培养当中,足协要把规划好、调动好。

  “两个训练中心”是指国内青训中心和国际青训中心。杜兆才指出,中国足协在欧洲和南美,都设了青训中心,欧洲是在西班牙、捷克、葡萄牙,中国足协还和意大利等几个国家谈成共建的合作办法,还和巴萨俱乐部、切尔西俱乐部等都有合作。在巴西、阿根廷也建了青训中心,也是足协的青训基地。同时,足协在前段时间和美国谈成了女足重点青训中心,国际青训中心放在美国,因为美国的女子足球,高校的女子足球水平非常高的,并且它的面积非常广,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关于国内青训中心的建设早已铺开,法国青训之父达米亚诺、国内名宿徐根宝、李树斌、孙雯、肇俊哲等一批高级专家成为青训总监和高级顾问。按照中国足协的设想,国内青训中心将成为青少年足球的全方位孵化器。

  “一赛”主要是中国足协打造的青超联赛。

  这样的青训模式,让中国足球的各个具体组成部分都不再“孤军奋战”,进而形成立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6、启动全欧留洋、与狼共舞的留洋计划,创立足协和各俱乐部送球员到欧洲俱乐部踢上正式比赛的新模式。

  这是“中国足球突破行动之国家队突破行动计划”的一部分,也是中国足协全面改革国字号训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国字号训练体系以及新举措,中国足协很快就要确定,届时再给大家进行详细补充。

  4月底至5月上旬,以中国足协专职执委蔡勇为团长的代表团出访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等多个欧洲国家,主要目的,就是与对方商讨中国球员留洋事宜。利好的是,这些国家的足球协会,都愿意与中国足协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球员在欧洲的发展。

  按照FIFA规定,球员只有年满18岁以后,才能在国外代表俱乐部参加正式比赛。因此,18岁以上球员的留洋事宜成为重点。18岁至23岁这个年龄段的球员,亟待解决的是“比赛能力”问题。如果仅仅是到欧洲训练,或者只是打一些热身赛,不利于球员的成长和提高。因此,中国足协代表团与对方洽谈的都是参加对方正式联赛的问题。

  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的职业联赛和青少年联赛,整体水平都高出中国很多。但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够,各职业俱乐部都资金短缺,对于联赛的稳定与发展影响很大。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给他们的俱乐部注入一笔资金,中国球员就可以转会到他们的俱乐部,打上那里的正式比赛。

  无论是塞尔维亚还是克罗地亚的联赛,比赛强度、对抗性、比赛节奏等等,都超越我们。如果我们的球员能够在打上比赛,几年之后,必然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国家的足协积极性很高,为中国球员留洋打开了大门。

  根据经纪人的信息,葡萄牙足协正在成立一个全新的“U23联赛”,每家俱乐部只要缴纳几十万欧元的费用,就可以参加该项赛事。葡萄牙足协也向中国足协敞开了大门,甚至可以接受中国U23队伍整体参赛。不过,如果是整体参赛,可能还是属于热身性质,能否真正起到锻炼队伍的目的,还需要中国足协做出深层次的评估。

  过去,大家只盯着欧洲五大联赛或者一些国家的顶级联赛,实际上像西乙、德乙、意乙等联赛的水平都很高,只要能够保证出场时间,球员就会得到足够的历练。

  在这个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确保中国球员在各国联赛的出场时间。这一点,可以由中国足协或者各俱乐部与对方足协以及相关俱乐部签订“保障合同”。

  从过去的“把球员送出去”,变为现在的“把球员送出去踢上正式比赛”,中国足协与欧洲各国足协洽谈的留洋新模式,可谓中国足球的创举。与狼共舞,久之,即使变不成狼,也会具有狼性。

  日本现在有3万多名孩子遍布整个欧洲,能够踢上国外联赛的球员有140人左右,分散在全球73个联赛中,遍布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日本球员留洋的目的不是为了钱,所以,各国各个级别的联赛中,都能看到日本球员的身影。比如说,笔者曾经看女皇巡游者队伍的预备队踢球,其中的一个小个子亚洲人一看就是日本球员,赛后询问后,果然来自日本。类似的情况很多,包括在英伦三岛的很多联赛中,都能看到日本球员的身影。

  在日本球员留洋事宜上,日本足协、日本球员的家长、日本相关企业,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有些留洋五大联赛的球员,曾经在日本足协的协调下,由企业赞助他们出国踢球。对于留洋的球员,日本足协也会有相应的补助。在日本足协的规划里,要想尽办法让球员在欧洲安心踢球,而不是用天价薪水引诱他们回到国内的俱乐部踢球。通过“财务公平法案”,日本足协很好地做到这一点。

  在旅欧的球员中,从6岁至成年球员都有。如果从小就在欧洲训练,成年之后,如果能够进入欧洲的联赛,对那里的环境等就会比较熟悉,也不会有语言障碍,非常有利于球员的融入和发展。既有很多能够打上正式联赛的球员,又有大批18岁以下的青少年球员从小接受欧洲足球的熏陶,日本足球在留洋事宜上早已进入了良性循环。

  中国足协突破行动计划中的留洋部分,也不仅仅是让18岁以上球员到欧洲打上正式的联赛那样简单,还包括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球员留洋计划。如果每个职业俱乐部每个年龄段能够有3名或以上的孩子在国外接受高水平的训练,年满18岁以后参加正式联赛,中国足球的人才储备质量将发生颠覆性变化,5至10年之后,也会形成留洋的良性循环。

  很多俱乐部已经在海外建立了平台,包括河北华夏幸福、北京人和、上海上港等超过六家以上的俱乐部,已经启动了“送球员到国外踢上正式联赛”的计划,并见到了成效。比如说河北华夏幸福此前与塞尔维亚甲级联赛俱乐部皮特罗勇士达成协议,签下他们6名U19球员,每个球员都要保证出场时间,参加塞尔维亚顶级的U19联赛。比如说上海上港俱乐部此前到葡萄牙、韩国等多个国家走访,希望将自己的几十名97年龄段的球员送出去踢球,等等。

  中国足协应该鼓励各俱乐部采取这种模式与对方俱乐部合作,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上场的名额和出场时间。没有国外渠道的俱乐部,中国足协可以为他们提供通道。如果有一些俱乐部希望通过中国足协的队伍出去,中国足协也可以“整队出去,分散到俱乐部”的方式,让每个球员都能打上可以确保我们能够提升水平各个级别的正式联赛。对于球员成长和提高无益的联赛,绝不参加。

  关于上述留洋模式,依然有人在质疑:对方凭什么让你打正式比赛。请看清楚了:年满18岁以上的球员送到国外俱乐部,要和对方签订“保障性合同”,确保中国留洋球员的出场时间。在合同保障下,我们的球员也会努力融入到对方的比赛节奏中,然后不断提高和进步。

  中国足协将花钱聘请高水平的外籍教练驻扎欧洲,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将留洋球员召集在一起进行训练和比赛。如果人数众多,就会聘请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外籍教练打造队伍。几年之后,他们就是中国各级国家队的中流砥柱。

  在留洋问题上,存在着诸多障碍,中国足协要静下心来,耐住性子,做好各俱乐部的工作,共同完成这项大事。

  7、严管球员职业生涯首份合同,堵住出口转内销和出国涮水漏洞,促进俱乐部培养球员积极性。

  A、符合条件情况下,原培训单位拥有与球员签订首份职业合同的权利。

  过去,青少年球员年满18岁之后,在经纪人的利诱下,用各种理由不和原培训单位签订职业合同,让培训单位无可奈何。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在培训单位连续4年为青少年球员注册的情况下,年满16岁以后,培训单位如果能够提供不低于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则培训单位有权与球员签订不超过2年的工作合同。

  说白点,就是青少年球员首次签订职业合同(工作合同),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该与原培训单位(俱乐部)签订。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球员不和原培训单位签订合同,则会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停赛24个月的处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原培训单位和球员签订的工作年限可以延长,工资也可以提高。如果在原培训单位未满4年注册的,在培训协议到期之后,球员可以选择其他单位签约。

  B、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没有协商一致的,禁止球员进行国内转会。

  过去,培训协议的约束力不够,中国足协在这方面进行了修订。如果球员在培训期内,没有就培训协议和培训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的,则不能进行转会。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这条规定对黑中介是一个非常大的限制,在这条规定的约束下,黑中介很难通过利诱球员或者他们的家长而直接把球员弄走。

  C、培训协议内擅自出走到国外俱乐部再转回国内的,将遭到中国足协停赛24个月的处罚。

  最近几年来,因为韦迪时代留洋运动的后遗症,多名球员在培训协议期限内被经纪人签到了国外的低级别小俱乐部,然后再以高价卖到国内俱乐部,完成了“出口转内销”。中国足协对此进行了打击,并且明确提出了“出口转内销”、“出国涮水”的概念,一旦发现有球员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擅自有类似行为,将肯定遭到中国足协24个月的停赛处罚。

  按照中国足协的具体规定,无论何种原因,球员在年满23岁之前从国家足联的其他会员协会转回到国内俱乐部,只要存在下列两种情形,将被停赛24个月:一是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没有和原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擅自离开;二是球员在原培训单位连续注册4年,且原单位提供了符合条件的工作合同,未放弃与该球员签订首份工作合同权力。

  D、提高培训补偿标准,降低培训补偿的年龄至8岁。

  从2018赛季开始,转会到一类俱乐部(中超)的培训补偿标准是50万/年;转会到第二类俱乐部的培训补偿标准是25万/年;转会到第三类别(中乙或12岁至15岁)为10万/年;第四类(其他俱乐部或者8岁至11岁)为2万/年。

  E、原转会条款中关于年满16岁的球员才能转会的规定中,例外情况中的“工作证明”,调整为“新准入单位应该提供球员监护人在新单位所在城市至少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凭证以及相关记录文件”。

  这一条的目的,就是避免有些经纪人利用球员家长,让青少年转到所谓的新城市上学,然后通过相关的方式让球员脱离原培训单位。

  F、足协提供培训补偿和联合补偿的政策保障,严打恶意逃避补偿费的行为。

  转会注册完成后的30天内,转入俱乐部应该根据球员的履历等将培训补偿、联合补偿费交给各相关单位,否则,培训单位可走诉讼程序。仲裁委员会认定转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的,将受到中国足协的处罚。

  这条规定告诉所有的培训单位,从自己这里走出去的球员,一定要建立起完整的档案,便于及时索要培训补偿和联合补偿的费用。

  对于那些利用“跳板”先到低级别俱乐部然后再到高级别俱乐部的恶意逃避补偿的行为进行打击,如果球员在签订首份工作合同24个月内再次转回的,如果新签订的俱乐部标准高于首份合同的,依然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补偿。

  中国足协这样做的目的,还是为了规范青少年球员成长过程中的秩序,通过硬性规定养成青少年球员、家长、经纪人和俱乐部遵守契约的自觉性,进而养成遵守规则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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