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泰桓战里约现生机下周决定 劲敌给孙杨再添压力

成文07-02 08:52 体坛+原创

体坛+特约记者成文报道

有些事情,坚持到底就会出现转机,比如朴泰桓。从大韩体育最初对他紧闭里约奥运会大门,到现在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推翻了大韩体育的决定,朴泰桓出征里约重现生机,这其中的过程,只有朴泰桓和他的团队能知道。

如果朴泰桓一旦确定出征里约,孙杨在200米和400米自由泳上又多了一个对手。

朴泰桓在2015年1月被查出药检反应呈阳性,随后禁赛,禁赛期到2016年的3月2日。根据规定,因违禁药物处罚的运动员在禁赛期满后,3年内不能代表国家队参赛,朴泰桓在2019年3月1日前是不能代表国家队参赛的。

朴泰桓在今年4月的韩国游泳奥运选拔赛中,参加了四项比赛(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和1500米自由泳)中全获冠军,并成为该选拔赛中唯一游进奥运A标的男运动员。4月26日,朴泰桓上诉,要求参加里约奥运会。另外,他也曾公开致歉,并在发布会上双膝跪地希望能出征里约。

但6月16日上午,大韩体育会仍然维持对其3年内(2019年3月1日为止)禁止入选国家队的处罚。理事会发言人也表示,“我们要求国家队员在道德上和公众形象上要符合标准”,“服从违禁药物是违背体育人的基本品德的,对培养年轻运动员来说是有消极影响的”。

在大韩体育会做出以上决定后,朴泰桓方面要继续上诉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如果上诉成功,大韩体育会就要修改现有的规定。同时,朴泰桓的律师表示,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大韩体育会的反应迟缓,他们也会向韩国国内的法院申请临时处分。

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结果出来前的一周,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在7月1日审理了朴泰桓方面申请的临时处分。法院认为,《国家代表选拔规定》关于不具有国家代表选手资格的相关条款对于朴泰桓是不适用的,朴泰桓在奥运会国家代表选拔的问题上要等待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结果。

法院的判决书中写到,“根据大韩游泳联盟的国家代表选拔规定的第5条第6款,朴泰桓并没有不具备资格”,“临时决定朴泰桓具有参加里约奥运会游泳项目的资格”。

对于法院做出的判决,朴泰桓的律师表示,“根据本次法院的决定,不管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结果如何,国内法院已经认可了朴泰桓的国家代表资格”。而大韩体育会方面却表示,“法院所说的‘临时决定’,是要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结果来决定朴泰桓是否具有奥运会的参赛资格,还是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结果无关直接就可以参加奥运会,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很难预测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但根据之前的案例来看,朴泰桓的胜算是非常大的。因此,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下周做出的决定将最终决定朴泰桓能否参加里约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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